Iganatius's Spiritual Exercises

*What to live for?~Ad maiorem Dei gloriam(to the greater glory of God).

*What to decide for?~Fiat voluntas tua(Thy will be done)

*How to deal with the goods of this world?~Tantum quantum(as much)

*What to strive for? ~Magis(even mor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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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11日 星期二

原來基德紅是如此這般

我曾要求過如同民長基德紅般,要看到一些明確的徵兆,才會相信自己是蒙召.

古代,天主透過先知與律法顯示自己,而我今日看到了基德紅的神蹟,再次顯示.

是的,是關於CC大學的故事,我原本極力抗拒,因為我覺得我的召命是在F大,

而另一所CK大才是神跡,但這個神蹟沒看到,卻是讓我培植面試的功力.

重演了基德紅抗拒召選,到順從的故事.
4.13接到X子的電話,4/14看到所提 出的啟事,我的第一反應是抗拒的.
到4/28X子又來電,我已經在準備資料,於5/3送到,5/5就通知要今天面試
昨天許諾,早上的好消息禱告,都像是基德紅對天主提出的挑戰,
讓廣場的棉花濕,而泥土不濕
讓廣場的泥土濕,而棉花不濕,
卻從來沒想到是如此戲劇化的演出,備受禮遇,一日之內確定錄取,還可以決定程序,
我全心全靈地順服了...
明日的F大只是去完成一個程序而已吧.....

上主請你發言,你的僕人在此靜聽.

2009年11月24日 星期二

以前的學長....
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qyZjOgcwKRg

偶然發現這個人的名子...
是台大經濟系的學長...
記得我大二時,他是大三,我當時擔任台大學生會活動部長一學期,
後來轉戰學生代表會,活動部長的棒子是他接下的.
當時覺得他還蠻不切實際,
大學唸了六年...(因為微積分二當),所以比我要晚畢業...
但是延畢期間就開始從事補教界,
我印象中最深刻他所說的話:要利用補習班在一年內要賺得一百萬...
要知道當時我們的學生來說,這幾乎是不可能任務,這是我覺得他不切實際的原因.
但畢業後的聚會,得知他真的成功了...
再來就失聯..
所謂:天主鍊人心...感謝主的神奇化工,
這個駿豪..
除了說話的樣子以外,已經完全成為一個新的人.

P.S.相對於王雪峰,如果我記得沒錯,他們是同屆或者前後屆,
同樣是信神的人,有的人像是在天堂,有的人卻活似地獄....無言

2009年11月3日 星期二

中村兄如是說

”何の夢を学生に与えるか?”と問われる。

いつもそういう初心に戻る。

2009年10月22日 星期四

收到日本羅巴姆特教授的回信

超高興的....上周寄出的請託信,今天就收到了回信.
除了信以外,還有一篇文章,與其他資料,用個牛皮紙袋包著,打開散發著淡淡菸草香味,

還是染上其它信件的味道呢?

總之,很迷人的味道.

信件讀了很多遍,但這個西班牙日本人是否日本住久了,到底是建前還是本音,心中對於指導老師的事,個字不提,只說他背骨生病,行動不方便,無法出國..但動了三次大手術,竟然還一年至少出一本書,真是個magis的Jesuit...

只好再寫一封信,確認囉.

Anyway,總是有個好的開始.

2009年10月15日 星期四

看到王雪峰的新聞真感傷

當年也與她有一些交情的啦..

她在立法院當委員,我還只是個小小研究生打工的助理,

記得她還曾挖角我..後來介紹了學妹去她國會辦公室..

學妹後來離職的原因是說她的辦公室都在玩股票...(不是打落水狗..後來這個學妹去美國念書..我一直很想問清楚這件事情..)

當年的學運明星...年輕的市議員與立法委員....

哪知15年後她竟然變成這幅模樣.....不勝感噓..





2009年10月1日 星期四

沙特:他人即地獄

上星期日偶爾在某個婚宴遇到個高中同學O君,算是我高中裡面最好的同學.
看到他的樣子,讓我想起了沙特所說的:他人即地獄

試試用聖多瑪斯的四段論法來解釋這個事案

一.質疑:
在婚姻中他人即地獄是不對的,因為
1.太太相處不佳,就可以離婚.
2.與太太感情不好,就可以另外發現心靈伴侶搞婚外情.
3. 朋友不好都可以不往來了,更何況太太.
二.反之:
他人即地獄,因為每個個體都是獨立,本來就應該小心翼翼維持關係,所以重要的是關係.
三.釋疑:
1.天主教的信仰是不能離婚.
2.心靈伴侶是一種幌子,事實上感情不好,應該想辦法解決.
3.朋友不睡在枕邊,當然可以不往來,但如果同床異夢,真的是很痛苦.
四.正解
大約二個月前,O君來要求法律協助,希望讓他太太辦理離婚.

讓我大吃一驚,婚前的單身漢之夜,O君所述遇到個知心女人W女,就是第三者,而且八年的婚姻就在此陰影下度過.

四年前,O君進入地檢署工作,算是功成名就後,就想要吃吃回頭草,豈知原本不要名分,願意做小的第三者,最近鬧得兇,又遇到個相秤對象,讓O君倍感困擾,想盡速解決這段婚姻.

跟O君的太太C女談過後,發現問題出在O君, 在我勸說下,二人簽字離婚(~以律師來說成功),但我自然留下後手,一方面要讓C女接受心理諮詢,迅速恢復女性的信心,另一方面留下二人的女兒S當作刺客.
{他人即地獄}對於O君來說,C女是地獄,因為他有虧欠,S是地獄,因為是他無法割捨的骨肉.
上週遇到的O君,W女也成了地獄,因為被逼著結婚,而要放棄S與父母.
而且:對於O君而言,我不僅是地獄,更是地獄裡的魔鬼....

這個番外篇的故事是這樣的:
因為W女在天主教學校服務,O君在該生活圈中是W女的男友,並非第三者形象,自然也恐懼著這件事情曝光,會讓她在保守的學校中沒了面子,甚至丟掉工作(對W女而言,所有的人都是地獄)
婚宴時他們就跟學校的主管修女坐一起,我過去敬酒
我笑稱介紹這是我的高中同學
修女回答:是哦,世界真小....
天主的靈感促使我回應:是啊,所以不能做壞事,不然一下子大家都知道了

誰說他人非地獄呢?